为解决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食品安全问题,12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发布《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供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供餐单位和学校严格执行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大力推进社会共治,有序组织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检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
为百姓提供良心健康产品,更是大众学习养生的好家园